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良光 实习生/罗敏 通讯员/陈敬良)临过期食品专区销售,市民消费更有底。昨日记者获悉,广州市工商局从化分局已要求辖区内的商场、超市,根据在售食品不同的保质期,划分6类"临界期限",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目前,该市广百永亨隆货仓商场、新城永亨隆超市、万和超市3家超市已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
据了解,6类"临界期限"为: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要求,可采取集中式(将临近保质期食品进入销售专区集中陈列和销售)、插牌式和标签式(适用于有特殊储存要求的食品)等多种形式。
4月1日,广州市工商局制定的《广州市食品超市经营管理规范》将实施,其中对食品超市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鼓励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将临近保质期食品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出售,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