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记者 李春璞)就社会上关注的“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案件相关情况,昨日株洲市公安部门进行了解释说明。
株洲市公安局在该案办理过程中,侦查机关先后采取过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适用过传唤、询问、讯问、搜查、鉴定、扣押、查询、冻结等侦查措施。所有的侦查活动完全是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进行的,也是在人大、检察机关的严格监督下进行的,不存在程序违法问题。
近段时间有媒体报道,在李途纯案中,株洲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办案,对涉案人员进行逼供、虐待,导致涉案人员死亡、瘫痪、流产等,株洲公安方面表示这些报道不真实。对于主要涉嫌对象李途纯,侦查机关的每一个执法行为都是规范和谨慎的。
在羁押期限的450天(而非588天)内,侦查人员对李途纯进行过多次审讯,每次讯问前均询问其身体、精神状况,在李自愿配合的情况下才开始审讯。只要李提出身体不适,即马上终止。从来没有发现李途纯在羁押、审讯过程中出现过昏厥、晕倒的现象,更不存在刑讯逼供和虐待等违法违纪行为。每次审讯均全程录音录像,足以为凭。至于所谓由于办案导致“两死、三瘫、一流产”的传闻,完全不符合客观事实。
2011年2月2日李途纯舅舅高某自杀,距公安机关调查有一个月之久,且高自杀后,株洲市公安局纪委、督察部门对办案过程进行了全面调查,证实侦查人员的调查完全是依法依规进行的,且高某的女儿也证实,高某的自杀,与公安机关没有关系。原太子奶员工李立军,则根本不是本案的调查对象,公安机关从未与其接触,其在河南酒后猝死与公安机关没有任何关联。所谓有人瘫痪的问题,据调查,迄今为止本案涉案人员没有任何一人瘫痪,只有李途纯妹妹李某长期以来有面瘫的病情,也跟公安机关无关。至于有人被逼流产之说,实际情况是,唐某系太子奶集团档案人员,侦查机关因办案需要找其调查取证,在询问过程中唐自称在前段时间流过产,与侦查机关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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