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病死动物肉……提到这些字眼,人们往往深恶痛绝。4月5日,太原市政府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群众检举揭发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可得10万元奖励。举报人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陈述等多种形式举报。
举报9类情形 可以获得奖励
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凡对以下9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可以获得奖励。
9类情形分别为: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水产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向畜禽、水产等动物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非法收购、加工地沟油并用于食品流通领域,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的;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特大安全隐患奖励10万元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陈述等形式进行举报。在举报时,举报人应尽可能地向受理部门提供被举报人危害食品安全具体违法行为,涉及的人员、时间、地点、见证人等重要证据及调查线索,提供本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隐患举报涉及范围、情节轻重、影响程度,市政府将举报隐患分为四类级别,分别为:特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
依据食品安全隐患级别和举报级别,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特大安全隐患一级举报,奖励10万元;重大安全隐患一级举报,奖励5万元;较大安全隐患一级举报,奖励2万元;一般安全隐患一级举报奖励0.2万元。各等级对应的二级举报奖励金额为一级举报的60%;三级举报奖励金额为一级举报的30%;四级举报奖励金额为一级举报的10%.
市政府明确规定,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将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冒领举报奖金将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有功人员,可在接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食品安全举报奖励通知书,办理领奖事宜。财政部门将按照举报者提供的有效支付方式支付奖金。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记者了解到,同一案件,举报人只能获一次奖励。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比例;协商不成的,由申请部门裁决。
发生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对举报人举报情况敷衍了事,不认真核实查处;泄露举报人信息;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这四类情形的,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要维维 实习生 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