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117个县试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每生每天3元标准配餐 □鼓励其他县开展地方试点
本报讯(记者 江芸涵)记者4月5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四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拟从今秋起,在6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及57个老少边穷县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每生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
国务院去年底出台《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我省的6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将从今秋起试点。我省在此基础上开展省级试点,为57个老少边穷县的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和省级试点将覆盖我省所有老少边穷县,117个县的约430万名中小学生将受益。
6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为国家级试点
今秋起,中央财政将为我省6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民办)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 (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提供。国家级试点县将覆盖学校6025所,涉及学生172.4万人。
按照计划,国家级试点县需根据当地农副产品、民族饮食习惯等特点,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主要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豆制品、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及其他营养补充等。按规定,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计划将主要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向企业(单位)购买供餐、“蛋奶”供餐模式。
57个老少边穷县为省级试点
我省在57个老少边穷县启动省级试点,为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民办)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 (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实行各级财政分担机制,除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外,省财政总水平补助1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负担。
省级试点县的组织实施工作参照国家试点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我省还鼓励其他64个县(市、区)由市(州)、县(市、区)自筹经费开展地方试点。
国家和省级试点将覆盖我省所有老少边穷县,惠及117个县的约430万名中小学生。
完善机制确保膳食安全
为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省成立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等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并在省教育厅设省营养办负责日常工作。
省营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学校食堂建设与管理、供餐企业招投标等管理制度,确保营养膳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