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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三个建设”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日期:2012-04-0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46    

    本报讯 记者陈银江 发自吉林 近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长春召开了2012年全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

    会上,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赵晓君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第一年,全省餐饮服务、"保化"工作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体现在日常监管扎实有效;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示范工程创建有序开展;探索、建立新的监管机制和方法;"保化"生产经营监管进一步加强;探索建立"保化"监管分级管理机制;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效开展;重大活动饮食安全保障工作高质量完成,特别是"十二冬会"饮食安全保障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受到组委会表彰。

    赵晓君强调,当前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完善,法律依据不完备,标准建设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制假售假行为屡禁不止等方面的问题,监管工作仍任重道远。今年应重点加强"三个建设":

    一要加强工作理念建设。牢固树立"保安全"与"促发展"并重的工作理念,把政府发展经济的宏观战略与履行监管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寓服务于监管之中,通过产业发展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再通过产品质量水平提升推动产业发展,进而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要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努力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覆盖城乡的科学监管体系。为保证监管措施的实施,对于县(区)监管机构无法向乡(镇)派出监管人员或村(屯)无法聘任协管员的地区,则由县级局派人对乡(镇)或村(屯)监管工作实行任务责任"包保"制。

    三要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制定和实施全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对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量化考核评价;二是力争在2-3年内将这种安全监管标准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带有法规制度性的长效机制。

    会上,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以文件形式向各地区局印发了"2012年吉林省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要点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以及"吉林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与"2012年全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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