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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最高奖30万元

   日期:2012-04-1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29    

    省"三打办"发通告鼓励举报"欺、假、贿"

    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最高奖30万元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 通讯员/应立敏 黄轩)昨日,广东省委政法委、省"三打"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举报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通告》表示,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通告》所称的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交通运输,废品回收、二手机动车和二手手机交易、机动车维修、典当等行业,河沙及矿产开采,工程建设,文化市场,商品批发以及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等活动中,涉及黑恶势力等欺行霸市的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和日化用品、酒类产品、食盐、烟草、建材、箱包皮具、通讯产品、汽车配件、证照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制假售假行为;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暗中给予有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或欺行霸市、制假贩假人员的"保护伞",收受贿赂后失职渎职等危害民生后果的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或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通报》要求,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信函、传真或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职能部门以及省、市"三打"办公室、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小组、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小组、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进行举报。同时,鼓励实名进行举报。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或情况,应尽可能提供违法犯罪人员姓名、身份、地址、违法犯罪事实以及有关证据等情况以利核查。

    有关职能部门将对举报线索予以核实,实名举报并有具体联系方式的,将于一个月内反馈核查进展情况或处理结果。举报查实后,由受理该案件职能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区)有关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在全省集中"三打"行动期间根据举报人举报,破获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的案件,省"三打"领导小组另给予特别奖励。

    《通稿》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依法保护举报人,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举报人和举报情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同时,"举报应实事求是,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有关单位、企业和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有关部门奖励标准摘录

    ◎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给予5万元以下或者实际收缴罚没款10%以下的奖励。

    ◎举报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酌情给予5万元以下奖励。

    ◎举报食品安全的,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奖不超过30万元。

    ◎举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现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货值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奖励2万元。现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50万件以上,奖励1万元。现场查获制假设备1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

    ◎举报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奖励金分别按照10%-8%、8%-5%、5%以下的比例提取,单案的举报奖励金发放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举报卷烟制假的,3000型包装机2.5万元/台;YJ14型卷烟机2万元/台;成品、半成品假烟商标标识1200元/吨(最高奖励不超过6万元);拼装烟机(制假窝点装配机器除外)按实际查获烟机配件案值的5%给予奖励。

    ◎举报各类盐业违法的,奖金300-1000元;查获印制假冒食盐小包装袋、包装物、商标标识的,奖金1000-3000元。对举报重大案件,另外增加1万元举报奖金。

    ◎举报经济案件的,给予3万元以下的奖励。对举报非经济案件的,给予3000-1万元的奖励。

    以上奖励标准和奖励的认定由发文单位负责解释。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

    省打击欺行霸市行动小组办公室 020-83110906

    省打击制假售假行动小组办公室     020-84259608 13600001639

    省打击商业贿赂行动小组办公室 020-12388

    第一督导组(负责深圳、惠州、汕尾) 13533712951

    第二督导组(负责广州、佛山、东莞) 13533712801

    第三督导组(负责阳江、湛江、茂名) 13533712853

    第四督导组(负责汕头、揭阳、湖州) 13533712635

    第五督导组(负责江门、肇庆、云浮) 13533712595

    第六督导组(负责珠海、清远、中山) 13533715690

    第七督导组(负责韶关、河源、梅州) 13533715251

    网络举报

    省"三打"办 ssdbjb@sina.com

    省打击欺行霸市行动小组办公室 dqb111@sina.com

    省打击制假售假行动小组办公室 djzjsj@126.com

    省打击商业贿赂行动小组办公室 http://www.jubao.gd.gov.cn

    第一督导组 Ssdjcdd1@163.com

    第二督导组 deddzhu@163.com

    第三督导组 zhenglixiangs@163.com

    第四督导组 1965900632@qq.com

    第五督导组 caoyingyun2012@163.com

    第六督导组 sdjb06@126.com

    第七督导组 tdp1384@163.com

    书面举报

    省"三打"办 广州市新河浦合群三马路29号广东省"三打"办公室 邮编:510082

    省打击欺行霸市行动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黄华路97号大院广东省公安厅 邮编:510050

    省打击制假售假行动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南田路563号省打击制假售假行动小组办公室 邮编:510220

    省打击商业贿赂行动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珠岛宾馆10号楼二楼 邮编:5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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