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亚游轮停靠在一级水源保护区,是要‘挪’地方的。”4月12日,长沙市政府召开水上餐饮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宣布,长沙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将不准停船,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得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4月15日起,长沙市将开展水上非法餐饮经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记者 曾力力 实习生 王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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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水源地不得停靠船舶
挪亚游轮、鑫宇游轮要撤
规定:在长沙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不得停靠船舶,不得进行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影响:长沙市民熟悉的挪亚游轮、鑫宇游轮和小游船都要“挪”地方了。因为它们的码头都处于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这次整治,不管涉及到哪个地方、船舶大小、经营时间长短,都将依法依规处理。挪亚游轮停靠在一级水源保护区,是要‘挪’地方的。”长沙市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环保局局长黎建表示,“不得停靠船舶”的概念是不能在这里固定的停靠,但游船行驶是可以的。“目前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码头都是非法码头,这意味着,今后市民要坐游船的话,要多走一些路了。”
【记者调查】
12日,记者来到了挪亚游轮、鑫宇游轮的码头,发现这里丝毫还没有要“挪”的痕迹,都在正常营业。
“目前,具体的操作方案还没有下来。”挪亚游轮驻船总经理胡前云表示,如果要“挪”,对他们的经营影响肯定很大。“我们的码头在建立的时候是得到了政府批准的,现在要我们‘挪’走,我们怎么办?”胡前云说,“当时要我们搞,现在又不要我们搞了,是否考虑过我们的损失,怎么补偿?”
在杜甫江阁附近的鑫宇游轮也属于要撤离的对象。12日,长沙鑫宇旅游有限公司的法人张贻权告诉记者,“我们还没有接到有关通知,肯定不会走啊。”
张贻权说,他有12条旅游船和2条中船(不动的候船厅),投入了800多万,如果“挪”走,100多人生计就会成问题。“我们是省里办了手续的,如果要走,政府应该补偿我们,给我们找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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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水源地不得搞水上餐饮
“船上吃鱼”将成回忆
规定:湘江长沙段,靳江河、龙王港岳麓区段,浏阳河芙蓉区、开福区段,捞刀河开福区段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敏感区,上述区段内的水上非法餐饮经营船舶及相关设施,一律依法予以取缔。活跃在湘江长沙段的“船上吃鱼”将消失。
行动:为保障长沙市饮用水水源安全,彻底查处水上餐饮的违法行为,长沙市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研究决定于4月15日至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对停靠在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非法水上餐饮坚决予以取缔;对不听劝告,拒不离开的,由环保、公安、海事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记者调查】
这些曾经以打鱼为生的渔民,如果停止其餐饮经营,今后的出路如何安排?在调查中,渔民提出了两个主要诉求:第一,如果不允许从事餐饮经营,要求政府出资以适当的价格收购他们的渔船。第二,重新给渔民就业安置或给一笔安置补偿款。
长沙市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副组长、市政府顾问吴念公介绍,之所以长沙市不能满足外地渔民的上述要求,原因是:一、外地渔民在长沙水域从事水上餐饮,没有取得任何合法的审批手续,属于非法餐饮,对非法餐饮的取缔,政策上没有给予补偿的依据。二、外地来长沙经营水上餐饮的渔船流动性强,数量不确定,如果长沙市给予征收或补偿,将引来全省各地更多的渔民提出补偿要求,届时将无法应对。三、这些非法水上餐饮渔民大多非长沙籍,关于渔民上岸的安排问题,应由这些渔民户籍所在地政府部门解决。
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猴子石三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处至傅家洲尾的湘江主河道河段及其两岸集水陆域。一级水源保护区各自来水厂取水口周围100米半径的水域及取水口近岸一侧上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滩为饮用水源核心保护区。
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大托乡黄鹤岭至三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处河段、橘子洲头至傅家洲尾西侧河道及其两岸集水陆域。
三级水源保护区范围:暮云至大托乡黄鹤岭河段及其两岸集水陆域。
政策链接
违法水上餐饮,罚!
最低2万元最高50万元
为防止违法水上餐饮经营行为的“反弹”,本次《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水上非法餐饮经营联合执法的通告》制定了较高的违法成本,对各类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水上非法餐饮经营联合执法的通告》,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非法从事水上餐饮经营的行为,由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船舶无照经营水上餐饮的行为,由工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衡南建航电枢纽
打通第二条出海通道
本报4月12日讯 今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专题调研组来到衡南县,对该县城防洪堤、污水处理厂和土谷塘坝址进行现场调研。今年9月,衡南县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将启动建设,建成后将连通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打通我省第二条水路出海通道。
据悉,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是《湘江干流航道发展规划》九个梯级中尚未开发的最后一级,位于湘江河段衡阳市上游39公里。目前,该项目基本选定坝址,今年9月份将启动建设,5年后将完工。该项目主要建设年通过能力1420万吨的千吨级船闸,17孔泄水闸和枢纽湘江大桥,并拟在下游建设一座千吨级航运货物码头。
湖南省湘江航运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杨锡安表示,该工程建成后对于湖南水运经济乃至社会的发展将起到很大的效益,届时,湘江流域湖南段全线拉通,千吨级航船将畅通无阻。
湘江自古就舟楫云集,千里航道沟通长江与珠江两大水系,让地处中部的湖湘能扬帆融入世界。“随着长沙航电枢纽、土谷塘航电枢纽的建成使用和湘江等级航道的全面建成,整个湘江航道实现质的提升,可以连通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打通我省第二条水路出海通道。”湖南省地方海事局党委书记钱俊君告诉记者,一条是通过洞庭湖、长江走上海出海,一条是可以通过土谷塘、永州,连接远景规划的湘桂运河,通过珠江水系出海。■记者 何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