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潘兆年 记者廖俊杰 发自重庆 重庆市按照国家九部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部署,采取多项举措,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查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26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415家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完成自查工作,5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因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表示自愿关闭。
在组织生猪屠宰企业全面自查的同时,重庆市商业委员会明确由该委员会领导带队分7个督查组赴38个区县进行督促检查,帮助督导区县加快工作进度,理清思路。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统一为所有生猪屠宰企业印制了屠宰企业自查表和审核换证申请书,组织工作人员到每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现场指导。通过"三级"联动机制,建立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基本情况备忘录,摸清了该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具体情况,为市、区县两级检查验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庆各区县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据审核清理标准,把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分为"达到标准"、"经整改达到标准"和"经整改达不到标准"三类。对达到标准的屠宰企业,要求仍然对照审核清理标准进行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对"经整改达到标准"的企业,由商贸流通、畜牧兽医、环境保护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整改提高指导组,进行"一对一"的帮扶自查工作指导。对"经整改达不到标准"的屠宰企业,由商贸流通、畜牧兽医、环境保护、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政策解说组,对屠宰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说,鼓励企业自行关闭、兼并和整合。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在督促检查中,积极推广典型经验,鼓励各区县创新机制。如永川区和大足县,由区县政府牵头,拟统一规划、落实建设用地,鼓励现有不符合标准的屠宰厂(场)通过整合参股,建立标准化屠宰厂(场),有力地推进了当地审核清理工作。同时,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将审核清理工作纳入各区县商贸部门年终考核目标,与各区县商贸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设立专项考核资金,对审核清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表彰;对审核清理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