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2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公布了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事件的第一批抽检结果。
针对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检验结果表明,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有的批次产品使用的胶囊铬含量超过国家药典限量标准。上述企业没有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使用了不符合国家药典标准的胶囊,产品质量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企业所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封上述企业胶囊剂生产场所,责令上述企业立即召回检验不合格批次药品,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销毁;暂停销售和使用其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生产药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