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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茅台揽国酒入怀 商标局回应:答辩完毕待裁定

   日期:2013-03-15     来源:人民网    浏览:208    
   近日有消息称,茅台一直欲揽入怀中的“国酒”商标或已经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批准,相关消息稍后会公布,但记者昨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获悉,商标局已收到茅台的答辩回文,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显示的进程就是1月18日已发答辩通知书,茅台已经答辩完毕,商标局已经收到回文,目前正等待最后的裁定结果。”

  尽管只是传闻,但行业内已经醋意难掩,五粮液、杜康酒业的负责人对事件已经表明态度,称不排除提起诉讼,不过有律师认为,“消息多为传闻”。

  五粮液、杜康酒业不排除提起诉讼

  消息称,本次茅台获批的“国酒”注册商标被限定了使用范围,“国酒”商标只能用在白酒范围内,这距离茅台“国酒”商标公示期满已近5个月。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商标局业务咨询中心了解到,商标局已于2013年1月18日向茅台发出了答辩通知书,目前已经收到茅台的回文。商标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已经收到回文,但目前案件还在实审处审核。”据其介绍,案件送到实审处后,便是等待安排审核了。但对于还需等待多久,该工作人员称,“因为审核的时间较长,所以无法预计最终公告结果的时间。

  虽然通过“国酒”商标只是传闻,但业内显然对此事反应激烈。早在去年7月20日,国家商标局公示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四个注册商标,根据规定,在3个月公示期内如果没有异议,“国酒茅台”商标将正式具备法律意义,但从去年8月1日开始,国家商标局就开始陆续收到来自各方的异议申请。

  据记者了解,在这些异议人中,既有山西汾酒、衡水老白干、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沱牌、郎酒等传统白酒企业,也有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等律师行以及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和个人。截至目前,工商总局已收到来自社会各界提交的95件次异议书,其中93件次仍在“待审”状态。

  茅台“国酒”商标申请成功的消息刚传出,业内人士的醋意难掩,有国内一家大型酒企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未听说过这样的消息,“但如果真的通过了,待公示后我们再说,但我们相信政府机构会依法办事。”另一家酒企的负责人更是直接对媒体表示,“如果通过了,法律就不能称之为法律。”目前,包括五粮液、杜康酒业的负责人均已对外表示,公司不排除采用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律师认为消息多为传闻

  事实上,目前这场“国酒”商标争议的焦点在于,“国酒”两个字是否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专有性,大部分业内人士的观点是,“国酒”应属于白酒行业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公有领域资源。企业不应将商标注册作为垄断公共资源的手段,更不应通过商标注册行为产生出不公平竞争的市场后果。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通过“国酒”商标的可能性不大,他对记者表示,“首先,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就已经是明显违法,包括违反国家商标局自己的规定《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这个标准中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其次,使用国酒茅台商标本身就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若通过该商标则是将违法行为合法化,通过公权力机关为企业及其产品信誉背书。”最后赵占领提到,“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即引发了巨大争议,白酒企业、法律专家、律师、社会公众纷纷质疑和批评,甚至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程序。“若国家商标局最终审查通过该商标,必将引发更大范围的批评,也将引发大量的诉讼,甚至包括白酒企业等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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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景气度下滑部分经销商急忙撤退

  有消息称,在近日召开的“酒鬼酒的经销商合同会议”中,有30%的经销商选择退出,而当中多为湖南本地的经销商。据了解,出现这种情况主要还是由于销量不济所致,有经销商透露,酒鬼酒除了高端系列内参还能销动,其他的产品销量都不佳,而受白酒消费限制的影响,经销商更是不看好酒鬼酒未来的销量。

  无独有偶,中粮旗下的长城葡萄酒也出现拖欠经销商市场费用的现象,近日有长城葡萄酒大型经销商对媒体透露,这种欠款的现象很严重,全国都如此,有些经销商甚至几年前的市场费用还被拖欠着,该经销商认为,这种欠款的背后是长城现在资金链的紧张。

  事实上,拥有长城葡萄酒的中国食品(0506.HK)日前就已经发布盈利预警,称2012年度综合净利润同比录得大幅下滑,其中酒类业务方面,整体葡萄酒消费受到中国宏观经济下滑的影响,以及葡萄酒行业竞争激烈,中国食品增加对市场及促销投入,因而导致本业务盈利有所下滑,尤其在下半年影响更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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