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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省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日期:2012-04-2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84    

  本报讯 记者朱勤报道 记者4月22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我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辽宁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使全省大型以上(含大型)餐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城镇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以上。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两种,优秀、良好、一般各三个等级。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标志表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上年度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分别用A、B、C三个字母标志表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坚持动态评价与年度评价相结合,使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贯穿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省相关部门将按照“高险高分、关键否决”的原则,结合实际,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要求进行科学量化。7月底前完成大型以上(含大型)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11月底前完成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和城区外学校食堂的监督量化分级。

  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评定项目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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