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9日中午,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这个有665名学生的村镇中心小学,其中300多名学生,在吃了由学校食堂统一供给的营养餐后出现腹泻、腹痛、发高烧等症状,随后全部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截至4月14日,留在医院治疗的还有22名学生。
这起事件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20日,记者来到了这起事件的发生地--顶拉小学附近的村镇。从孩子们七嘴八舌的回答中,记者大致了解到当天中午的主食是米饭,菜包括豌豆、冬瓜和豆芽。孩子们印象最深的是,豌豆很多发黑,吃起来很涩,闻起来发臭,很难下咽,但由于学校规定不吃完饭菜就要罚款10元,所以,大多数孩子都坚持吃下去了。
这起事件发生后,镇雄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塘房镇中心校校长郎为邺、塘房顶拉小学校长吴道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塘房中心学校分管营养餐工作的副校长成卓、顶拉小学的副校长吴学常、顶拉小学营养餐管理员汪武菊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申庆志、塘房镇分管副镇长汪武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调查结果显示:导致4月9日学生食用营养餐出现身体不适情况的所有原料均无购货验收记录。其中,大米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顶拉小学食堂和运营商均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从未接到该校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学校食堂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等有关特许资格证明。
据CCTV《经济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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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营养餐?
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对160个试点区县的中小学生,每人每天给予3元钱伙食补助,云南省共有35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因此受益,在个别贫困县因为志愿者的捐助,甚至还实现了免费三餐。
国家财政拨款160亿元,平均到贫困地区的每个孩子头上3块钱,钱数虽然不多,但它却能让千百万孩子们不再饿着肚子上课,让他们瘦小的身体能够得到基本的营养供应。
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青海、云南、广西、宁夏等西部4省区的一项抽样调查,农村学生生长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9%,身高和体重均明显低于同年龄段儿童的正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