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明确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多个政府部门2012年质量工作重点。要求开展以食品、食用农产品、农资等为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
《行动计划》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农资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重要程度,及时将涉及质量安全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加快推进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重点监管产品风险监测;完善进出境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等等。
在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同时,要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出台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做好质量失信"黑名单"建章立制工作,公布一批严重质量失信企业。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依托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
《行动计划》还提出强化质量法治建设,要求加大质量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力度,建立重点质量安全挂牌督办制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