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浙江义乌籍夫妇用病死猪肉为原料熬制劣质猪油,近日被义乌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罚金60万元。
中新网消息称,义乌市人民法院5月9日表示,2009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吴璀忠、余雅春夫妇,吴云浩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被告人沈希亮等人介绍,从义乌市的学阳养猪场、绿华养殖场、利兆养猪场等多个猪场非法收购病、死猪,雇人非法屠宰、分割,并将病、死猪猪皮油及收购来的其它猪皮油刮下,用病、死猪肉为原料熬制劣质猪油。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璀忠、余雅春、吴云浩等人未经检验检疫、私自收购、非法屠宰、加工病、死猪,后通过销售渠道采用以次充好,在检验合格的猪产品中掺杂出售的方法,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吴璀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被告人余雅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被告人吴云浩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其余多名被告人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