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机械  北京  白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实施 违规添加严重者要判刑

   日期:2012-05-1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44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本月实施

  饲料违规添加 严重的要判刑了

  河南商报讯(记者 焦素芳)“民以食为天,牧以料为先”。老百姓能否吃到放心肉,饲料是关键。昨日在郑州召开的产业链时代饲料价值提升论坛上,国内外十几名著名饲料专家解读了今年5月开始实施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下称“新条例”),以后饲料生产企业如果再违规添加,不光要处以重罚,10年之内不能再涉足这一行业,还要判刑了。

  昨日,全国畜牧总站的李燕松说,新条例规定,无牌、无证,过量添加,以及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加到饲料中,都要受到处罚。且问题产品一经发现必须召回。新条例还增加了对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的监测规定,这个监测期为5年。

  “以前生产的饲料出了问题,大多是把货物没收了,以后再有这样的事,不仅要没收货物,货值一万元以下的,按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超过一万元的,按照货值的5到10倍罚款。如果使用农业部公布禁用的以及对人体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添加剂,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燕松说。

  河南尚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的韩先生认为,新条例的详细规定,无疑会对控制饲料源头、保证肉食安全起到规范作用。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