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记者柳建云)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报告,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3.4%,涨幅比上月回落了0.2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在4月份3.4个百分点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6个百分点。1至4月平均,全国CPI同比上涨3.7%.
从同比数据看,食品价格继续领涨。4月份全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影响CPI同比上涨约2.2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5.2%,鲜菜价格上涨27.8%,粮食价格上涨3.7%,油脂价格上涨5.5%,鲜果价格下降9.7%,蛋价格下降5.9%.从更能反映价格最新变动情况的环比数据看,4月份,全国CPI环比下降0.1%.
从CPI的上游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看,4月份全国PPI同比下降0.7%,环比上涨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