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记者 伍俊杰
天气酷热,啤酒消费又将迎来高峰。近日,网友"微风愁绪"在网上提出疑问--去年听说啤酒瓶爆炸伤人是因为使用了过期的啤酒瓶,而中山市市面出售的啤酒其瓶身到底是否符合标准?据了解,1996年,国家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对啤酒瓶的耐内压力、抗热、抗冲击等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标准规定,属于"B"瓶的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这也规定了酒瓶的"保质期".
近日,记者走访中山各大超市卖场,发现市面销售的啤酒没有过期,但部分啤酒瓶却已经"超期服役",市面上海流通着很多生产日期为2010年之前的啤酒瓶。中山市质监部门表示,目前他们没有收到啤酒瓶超龄使用引起的投诉,由于"建议使用两年"并非国家强制标准,因此他们也无法将此作为执法依据进行查处。
部分酒瓶超出使用年限
5月7日,记者走访了中山市区多家大型连锁超市卖场,发现这些地方出售的啤酒生产日期都是今年年初的。但啤酒瓶子本身的生产日期却五花八门,2007年、2008年、2009年以及2012年均有,多数啤酒瓶明显"超期服役".
在竹苑路附近的一家超市里,记者看到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品牌的啤酒。记者随手拿起一瓶某品牌啤酒,发现该啤酒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4月,但酒瓶明显陈旧且瓶身上有多处划痕。记者看到,啤酒瓶底端的标识竟然为"B2003"字样,说明这个啤酒瓶的制造日期为2003年。
同时,记者注意到,货架上这些啤酒瓶的瓶身下方都有"B"字样标识,但瓶子生产日期从2003年到2008年不等。随后,在岐关西路上的一家超市内,记者同样发现不少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啤酒瓶。
在库充北一家商店的门前,3箱啤酒摆放在路旁暴晒。记者观察发现,这些啤酒瓶已经超过了两年的回收期限。正值中午时分,瓶身已经升温,让人不得不担忧酒瓶会否发生爆炸。
酒瓶生产日期少人关注
对于啤酒瓶"超期服役"的现象,市民秦女士表示,她只知道啤酒瓶可以回收,但却不知道酒瓶有"保质期"之说。之前她买啤酒的时候,发现瓶身看起来不光洁,已经有多处划痕,当时不知道这些酒瓶可能"超期服役".
市民谢先生则表示,他买啤酒时主要都是注意生产日期,并没有注意啤酒瓶的使用年限。"我们平时去餐馆或者酒吧喝酒的时候,都是叫服务员直接把酒打开,连酒的生产日期我们没都没留意,更不用说注意酒瓶的使用年限了。"谢先生说。
东苑南路一小卖部的老板则表示,曾在网上看到过啤酒瓶"超期服役"的报道以及啤酒瓶爆炸伤人的新闻,不过前来购买啤酒的市民很少关注啤酒瓶的生产日期。
一名废品收购从业人员告诉记者,大多数啤酒厂家都乐意继续使用回收瓶,主要原因是生产一个新酒瓶的成本远远高于回收利用的成本,所以"回收使用期限两年"的规定并未起到真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