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水利部17日联合发布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要求,到2015年,重点流域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8个百分点。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表示,“十一五”期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与2006年相比,2010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增加了13.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了16.9个百分点。
《规划》深入分析影响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兼顾水环境改善需求与可达性,制定了水污染防治目标。
在总量控制上,《规划》提出到2015年,重点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入河总量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0年削减9.7%;氨氮排放总量削减11.3%。
此外,《规划》明确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系统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升流域风险防范水平6大重点任务。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