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全市食品安全基层组织建设会议上获悉,济南将在今年8月底前,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并在农村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协管员。
根据要求,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将组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每一个乡镇都要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并设置食品安全监管员。村(居)一级要组建食品安全协管小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组长,并确定1到2名协管员。同时,济南将设立食品安全举报专项奖励资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向监管部门反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证据和线索,对符合举报奖励办法的相关部门将及时发放奖金。
另外,市政府确定设立济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提出食品安全监管重大政策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