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末,吉林省工商局对长春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城市流通环节50户食品经营单位经销的213个生产厂家生产的食用油、调味品等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总体检测合格率为93%。
本次检测共抽取样品240个批次,经检测,不合格18个批次。其中,标称老虎万(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业宽” 北京酱油(规格:1.75L/桶 生产日期或批号:2011.2.27)等6个批次酱油产品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标称松原市松江老醋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松江老醋(规格:500mL/瓶 生产日期或批号:2011.9.23)等4个批次醋产品总酸项目不合格。此外,还有个别产品过氧化值、溶剂残留、标签、微生物、酸价等项目不合格。
针对本次检测的不合格食品,吉林省工商局已指定经营单位所在地的辖区工商局依法处理。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观察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自觉抵制购买“三无”食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监测公示的不合格食品。发现问题食品,要立即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查处理违法经营行为,共同维护食品流通市场秩序。
相关通报:吉林省工商局公布2012年3月份食用油等抽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