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冒"金龙鱼"、"鹰唛"等食用油,低价销往广州、佛山等地的批发市场的胡某焕等8名嫌疑人,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近日被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8月以来,胡某焕在其经营的东莞市万江镇富恒纸品厂内,雇用黄某大量非法印制假冒"金龙鱼"、"鹰唛"食用油的外包装纸箱,并与买来的假冒"金龙鱼"、"鹰唛"商标、瓶盖和空瓶组成成套的食用油包装物。之后,胡某焕雇用胡某富负责跟车跟单,与陈某一起驾驶货车将这些包装物分别以人民币20000余元和29000余元的价格销售给专门负责加工制造假冒食用油的段某和洪某。
2011年10月,段某和其妻子、侄儿(另案处理)共同租用了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一仓库,通过勾兑普通豆油及成分不明油品、添加香精等手段,加工成食品油,随后使用从胡某焕处购进的成套假冒商标和空瓶进行包装,冒充"金龙鱼"、"鹰唛"等品牌产品,低价销往广州、佛山等地的粮油批发市场。其中,销往佛山市南海区盐步三眼桥粮油批发市场某粮杂行的假冒食用油共计230余箱,涉案金额40856元。
今年年初,洪某雇用洪某滨、洪某青等人,在佛山市南海区松岗一间无牌食用油加工仓库内,通过类似的勾兑方法加工制造食用油并包装和销售。至案发时,共销售假冒"金龙鱼"、"鹰唛"等品牌食用油300余箱,销售金额达45000余元。警方在其加工仓库和送货现场的货车内当场查扣假冒"金龙鱼"、"鹰唛"食用油263箱,外包装纸箱7600多个,假冒瓶盖36000多个,假冒商标纸2200多份,无商标标识的空罐27000多个。今年3月,警方在南海黄岐明珠广场将段某抓获。随后,胡某焕、陈某、黄某等另外7名嫌疑人先后在东莞市万江镇富恒纸品厂和南海松岗无牌食用油加工仓库内被抓获。
据多名嫌疑人供认,每张鹰唛花生油5升装的假冒包装纸只赚0.02元,但包括数百个包装纸箱、数以千计的空罐、商标标识和瓶盖等在内,每次出车货物价格大约为7000至8000元。这些包装套装先后被运往佛山南海黄岐、松岗以及广州番禺、深圳松岗等地,每周送货1到2次。在南海松岗的无牌食用油加工仓库内,每10天就能出厂上百瓶的假冒食用油,这些油主要销往周边地区各个小市场粮油店。粮油店的个体户老板通过非常低廉的价格就可以进货,转手销售出去。(景瑾瑾、韩文华、禅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