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成都:餐厨垃圾将统一收运 违规单位将处1万至3万元罚款

   日期:2012-06-0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31    

    本报成都6月7日电 (记者张文)近日,成都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餐厨垃圾只能交给依法取得许可的单位收运处理,运输车辆将使用卫星定位装置,防止地沟油重复使用。

    根据规定,成都市将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并向中标单位颁发许可证。如果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对单位要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要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餐饮单位如果违反规定,还要实行累计计分制度,纳入城管信用监管系统。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