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杨芳)记者从省工商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省工商局准备推行流通环节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制度。这也就意味着,食品供货商在供货之前,必须先到供货地的县级工商机关备案食品经营信息,包括供货商名称、地址、经销的品牌、流向等经营数据。没有这个登记信息,食品经销业户不会从这个渠道购进食品。而对工商部门来说,有了这个备案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可以轻松掌握食品批发商底细,强化对源头的掌控,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可以非常容易找到"肇事方".
据悉,目前这个流通环节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制度,已经形成初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后即可实施。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省工商局正着手准备制作食品批发市场监管电子图谱,分清省内外食品的流通渠道,将有重点的加强预防和控制。目前,烟台、德州、临沂已先行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