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决定》进行部署。总局局长支树平在会上指出,质检系统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之一,贯彻落实《决定》责无旁贷,必须带头,必须认真。要切实体会质检部门的责任,准确把握《决定》的要点,全力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总局副局长杨刚、蒲长城、孙大伟,党组成员王炜、张沁荣出席会议。
支树平说,首先要切实体会质检部门的责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近几年来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决定》总结了这几年食品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理清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矛盾和一些存在的难题,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办法和措施要求。应该说,这个《决定》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的发展、新的进步、新的提高。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问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也体现了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者的关怀和支持。因此,我们深受鼓舞,感到食品安全工作会更好做了,也会做得更好;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支树平分析,现在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尽管在不断加强,也在不断进步,但确实还存在许多薄弱的地方。从产业基础来讲就比较薄弱,还不是完全现代的食品生产体系,小生产还是汪洋大海,几十万个小作坊,几百万个销售企业,非常分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素质总体不是很高,特别是少数生产经营者失信缺德,见利忘义,不择手段地生产加工伪劣食品,甚至跟执法部门捉迷藏,搞潜规则。食品生产监管的力量也还比较薄弱,无论人力、财力、物力,还是技术手段、队伍素质,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国务院郑重地作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把各部门、各方面的责任都明确了。今后《决定》能不能落实,特别是涉及质检系统的任务能不能落实,这个责任很大,希望大家认真体会,切实地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支树平指出,要准确把握《决定》的要点。《决定》实质性的内容主要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建设、加大整治力度、提高监管能力、提升产业素质、动员社会参与这6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涉及质检部门的具体职责。我们必须把握住这6个要点,理清监管职责。总局各司局和认监委、标准委以及下属单位都要对照文件明确职责,从标准到认证认可,到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执法打假、诚信体系、监管队伍的建设、检验机构的管理、信息化建设、法律法规、经费投入、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从国内到进出口农产品、食品,都要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具体工作尤其要细化,把指令性、指导性的要求演化成具体的工作措施。
支树平强调,要全力抓好《决定》的落实。他就此提出了5点具体要求: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各部门做到各负其责、守土有责。二是提升监管能力。要从提升食品监管人员素质、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上入手,突出基层监管,强化质检法制和科技。三是加强风险排查。要认真进行风险监测和分析,把风险分析和消费者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分析相结合,及时排查风险,并将其作为质检系统的一项常规工作和必备的考核要求。业务部门要做风险分析,技术机构每年也要有风险分析报告。四是严格执法监察。涉及食品生产加工的生产许可、标准执行、证后监管、监督抽查、检验检疫、执法打假等方面都应该加以落实。五是搞好协调配合。特别是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更应如此。要通过实际行动,力求质检部门成为贯彻落实《决定》最认真的部门。
认真抓 严格管 创新做
本报评论员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直面矛盾,正视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对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成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对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决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促进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在分段监管链条中处于承上启下的环节,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因此,全系统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刻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把《决定》精神渗透到每一次行动中。
落实《决定》贵在认真。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只要做到认真,再大的事、再难的事都能干成、干好;相反,如果不认真,不管大事小事,都干不成、干不好。食品安全工作可谓大事难事,要把这件事做好,当然更要强调认真了。应当看到,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一些具体工作做得“不认真”。如果监管失去了原则,监管不认真、装样子,企业和市场自然就失去了制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在抓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中,必须强调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严格依法按规办事,决不能允许“不认真”的情况出现。
落实《决定》贵在严格。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加强监管,而监管的基本特征就是高标准、严要求。标准决定质量,同样,标准决定安全。高标准才有高质量,高标准才能保安全。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对自身的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只要“过得去”,不想“过得硬”,满足于“不出大事”。正是这种松懈思想和态度的存在,致使一些违法行为被惩处的概率不高,受惩罚的程度过轻,从而使违法者产生侥幸投机和铤而走险的心理,食品安全隐患也就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因此,落实好《决定》精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同时,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严格有效的监管打牢基础,提供保障。
落实《决定》贵在创新。一提抓落实,有些人就认为必须照着规定来,不能走样,这固然不错,但是远远不够。落实的落脚点就在一个“实”字,即求得实效,而这个“实效”仅靠现成的方法是难以求得的,必须通过创新寻找新的更有效的方法才行。抓落实,是一个上情与下情、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过程,这就为工作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们说,抓工作要有自身特色,这个特色很大程度上指的就是创新。《决定》的任务要求具体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面临的情况各不一样,在落实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不尽相同,所以必须实事求是地研究和找准任务要求与本单位的结合点,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事实上,《决定》内容本身就有许多创新的地方,也为我们探索抓工作落实的新方法、新途径打开了思路。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完成涉及职责范围的各项任务,这对质检部门来说既是一次考验,也是一次树立形象的难得机遇。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强化责任,认真抓,严格管,创新做,不遗余力地把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做好、做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