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清查织纹螺、河豚鱼行动仍在继续,据(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在“清螺禁鱼”行动首日,我市共查获22.16公斤织纹螺,4.8公斤河豚鱼,目前这些有毒水产已被暂扣或销毁。
从前天晚餐时间开始至夜宵时间,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07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382户次,主要针对各类中小餐馆和夜排档经营织纹螺和河豚鱼行为。执法人员在海曙区白云街道宏通苑附近的小餐馆、江北区孔浦停车场的流动摊贩共发现6公斤织纹螺。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兵分六路对中心区科技路、麦德龙路的小餐馆和各乡镇主要路段小餐馆、夜宵摊进行执法检查,最后在麦德龙路上的三家本地小海鲜餐馆发现了1.5公斤的织纹螺。
象山作为水产品大县,当地部分居民有食用织纹螺的习惯,象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此长期保持高压态势。高塘岛乡政府和食药、工商以及社区等联合行动,对高塘岛菜市场以及农家乐、小餐饮店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菜市场内6家摊贩在销售织纹螺,另有两家小餐饮店也在经营织纹螺,执法人员当场销毁织纹螺,并依法对经营户进行处理。
宁海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工商分局分别对西店及城区小餐馆、菜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未发现织纹螺,但在跃龙街道一农家乐中发现了1.5公斤河豚鱼。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暂扣了这批产品,届时将统一销毁,对经营户的调查也正在展开。另外,余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检查中也发现了3.3公斤河豚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