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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将明确渎职入罪标准

   日期:2012-08-0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40    

    "两高"将明确渎职入罪标准

    解决公众认为渎职惩处过轻问题

    本报北京7月31日讯 记者袁定波随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在未来几年内仍会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苗有水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各级人民法院将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以及相关贿赂、渎职案件的高压态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案件量刑,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严格缓免刑的适用。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得不到有效打击往往和背后有关监管部门的渎职行为相关,这对依法严厉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十分不利。"苗有水表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渎职犯罪司法解释正在会签中。该司法解释将明确渎职犯罪的入罪标准,加大力度解决公众认为渎职犯罪惩处过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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