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将印发新一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系统清理工作,目标是到2013年底,提出现行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的清理意见。届时,现行标准的命运将是继续有效、被整合,或者被废止。
确实,在很多风波中,"标准"往往是争议的焦点。争议之一是,中国标准定得太低了。我国部分食品的检测标准低于国际公认标准,是不争的事实。曾出现过雀巢婴幼儿产品中可能存在重金属过量的争议,按照美国标准,确实是超标了,但是按照我国现行标准,确实"在法定范围内",原因是我国的最高限额是美国的百倍。争议之二是标准存在"内外有别".据报道,多年以来我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内销食品合格率在90%以上,合格率的"内外有别",不禁让人怀疑,是不是在标准上就"内外有别",尤其是在一些企业内部。曾经有企业在面对质量安全质疑的时候,公开宣称销售到香港地区的产品质量更高。争议之三是标准没有问题,问题只出在执行阶段。2011年卫生部发布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公告,称国际上各国的食品标准确实存在差异,但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如果标准本身问题存在不大,那么出现这么多问题,自然是执行阶段出了问题。
这一次卫生部门全面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系统清理工作,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需要引起关注的是,中国应该基于科学研究,制定中国自己的标准。在以往的食品安全风波中,经常看到的场景是,首先媒体等渠道报道某个产品存在超标问题,接着相关企业通过各种公关渠道否认,再接着是有关部门或有关专家出面澄清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是公众还不满意,就会出现美国也是某某标准的论调。然而,我们是不是还应该问一句,外国的标准适合中国吗?在中国能行得通吗?
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是制度设计、执行基础和行为基础三者有机结合的产物。制度设计很关键,需要有理论和科学依据;但光有理想的设计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执行能力,否则制度等于空设;另外,只有符合人们行为习惯的制度,才能真正有效。就食品标准而言,设定相应指标,比如这次即将开始的清理工作,虽然很重要,但光考虑标准本身,哪怕是和国际公认标准持平,甚至更高,也仍然不能解决问题。从执行能力上看,目前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管理能力薄弱且多头管理的问题。食品产品出现了问题,原因往前追溯,可能出现在生产经营过程,可能出现在销售方面,也可能出现在原料上。不同环节由不同部门监管,不仅容易出现监管空隙,还可能出现相互推诿。从行为习惯上看,中国人的饮食习惯和很多外国人都不同。比如中国人喜欢吃内脏、吃鱼头、爪子、脖子等,中国人还喜欢吃大排档,路边烧烤,而这些在欧美国家却比较少见。这些行为习惯不仅对标准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监管的能力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