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开始,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奶粉出关限制。根据香港特区《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为容许输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离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输出总净重不超逾1.8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该人士须年满16岁,且在过去24小时内没有离开香港。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0000元及监禁2年。
自3月初实施以来,有关争议不绝,海关人员执法屡次出错。香港食物及卫生局3月28日宣布,修订“限奶令”中“配方粉”的定义,删除当中“看似是”的字眼,期望更清晰厘定“配方粉”的定义;但有政务官认为,海关“拉错人”,问题不在定义是否清晰,关键是政策局或海关高层下达指令时,似乎与前线执法人员未有清楚沟通,才是问题症结。就此,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向受影响的顾客致歉。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黎陈芷娟曾指出,限制奶粉措施是必须政策,奶粉短缺问题的确于农历新年前后存在,当局会继续与奶粉商商讨如何完善供应链,政府会观察未来“水货高峰期”,即是黄金周及农历新年前后市场上的奶粉供应,因此政府最少一年后,才会考虑是否取消相关法例。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表示,撤销“限奶令”必须符合四个原则,包括整体供应、零售链的补货机制、热线订购婴幼儿配方奶粉服务以及零售点的预订服务都能完善,让本地家长能够购买足够的奶粉。政府会定期到立法会汇报情况,以检讨细节。同时,政府认为引起内地人反弹的原因是沟通不足。它会在日后顾及受影响的内地人,利用内地媒体发布消息和解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