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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举报食品黑作坊 最高奖50万

   日期:2012-08-2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61    

    南都讯记者严铧实习生周俊 只要留意一下身边食品安全方面的线索,你就有可能拿到最高50万元的奖励。东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昨天下发了相关文件,规定举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12种违法行为,即可获得最低300元的奖励,如举报"黑作坊",最高奖励更是可达50万元。举报线索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的,举报者最低可获1万元奖励。此外,市食安委还公布了各相关部门的举报方式。

    举报12种违法行为可获奖励

    《关于印发东莞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规定了举报人举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12种违法行为,即可获得奖励。按照不同的举报线索,奖励额度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按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的5%、3%、1%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300-800元奖励。

    根据《办法》规定,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人员进行举报的,适当提高奖励额度。有罚没款入库的,奖励标准按各自举报等级,奖励比例分别上浮2%,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1000-5000元奖励。举报线索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按照有关规定兑现的奖励金低于1万元,或者没有罚没款入库的,给予1万元奖励。

    泄露举报人信息或究刑责

    《办法》中规定,各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对外公布或者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人员。各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对举报事项未经核实查办的;泄露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及相关信息的;向被举报人透露相关信息,帮助逃避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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