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朝 实习生朱建豪 阅读提示
高高兴兴来饭店吃鱼,结果鱼吃了一半竟发现,鱼内爬满蠕动的蛆虫。昨天中午,此事就发生在郑州玉凤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一烩面馆内。
事后,饭店表示这几条鱼是他们从市场购买的成品;现场,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管城分局工作人员查看后表示,此事属实,责令该店负责人接受调查、处理。
事发
吃鱼吃了一半,鱼肚里拨出蛆
昨天下午1时许,记者在玉凤路与凤鸣路交叉口西侧"76人老烩面"饭店的一个餐桌上,见到了有蛆虫的这盘鱼。鱼身看上去没问题,但用筷子一拨,鱼内蠕动着不少白色蛆虫。
顾客董先生说,中午,他与朋友两人来此吃烩面,顺便点了几份菜。鱼端上来时并未发现问题,可吃了一半,鱼刚翻过肚,里面竟扒出数十条蛆。"一看到这些东西,我俩顿时感到恶心、反胃。"董先生说,他们喊叫服务员时,听说另一桌客人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记者在另一桌看到,桌上的这盘鱼与董先生餐桌上的属同一种菜,里面也爬满了白色的蛆虫。"我们讨说法,但饭店只肯退这盘鱼的钱,也就18元钱。"同样遭遇的徐先生说。
采访时,该店王女士称,她是该店的临时负责人,这道菜名叫"豆豉鲳鱼",总店配额的5条鱼卖完后,服务员到外面市场采购3条这种鱼的成品,拿回来用微波炉加热后卖给了顾客。
她表示,饭店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会与顾客沟通解决,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果
食客获赔偿,监督部门追查鱼的来源
事发后,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城分局二站的两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他们查看后认为此事属实,遂要求店方出示购鱼的相关票据。
饭店临时负责人王女士未能出示相关证明、票据。对此,执法人员责令店方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执法人员称,该店若拿不出购买鱼的票据,该饭店就存在违规行为,他们会根据相关法规,对该店进行一定的处罚;若能提供出相应证明,该店也属于把关不严、工作存在过失,也会给予相应惩处。此外,他们还会追查这几条鱼的来源,进行相应处理。
昨天下午6时,饭店与当事顾客达成协议,徐先生与董先生分别获得2000多元赔偿。"以后再也不随意从外面购进菜品,一定要在采购环节仔细检查。"饭店临时负责人王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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