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 李雨思)日前,山西汾酒再次陷入舆论漩涡,其3月生产的"黄盖汾"被媒体曝光召回,原因可能是含有黑色漂浮物,但不同于普通的产品召回,山西汾酒选择了"秘密"进行。29日,山西汾酒首度作出公开回应,证实部分53度玻璃汾存在有黑色微粒,是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混入的活性炭微粒,目前在山西市场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但并未公布涉及批次和数量。
回应证实在山西市场召回
山西汾酒表示,首先对含有黑色微粒的产品的销售片区库存产品进行广泛抽样复检,经过产品追溯发现该产品为成装一分厂成三车间生产的53度玻璃汾部分批次中的少量产品。确定原因是公司为提高产品的澄明度,提升产品品质,在成装一分厂成三车间更换了精滤设备。期间,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间断性精滤不彻底,使部分批次的少量产品中含有极其细小且目视不可见的活性炭微粒。这些产品在货架期静置期间,由于活性炭的吸附作用而形成目视可见的微小积聚点,也就是此前报道中所说的"黑色漂浮物".
这是截止目前,山西汾酒方面对此次召回进行的首次公开说明,距离"召回令"下发两个多月之后。目前在山西太原某些超市仍在销售该批次产品,在网络渠道也在售卖。
山西汾酒在说明中表示,根据国家标准,活性炭广泛用于纯净水、酒类、饮料等生产过程。发现问题后,已委托山西大学生命科学院对该部分产品进行了评估,确认对人体没有危害,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该产品主要销售在山西市场,对3-4月份生产的53度玻汾产品进行了主动退货更换,但不排除在一些零售店面还存在少量该产品。目前,山西汾酒已经更换了更高精度的精滤机。
但记者注意到,山西汾酒方面并未对此次具体批次和召回数量进行说明,也未提及消费者退换货和补偿措施。而最饱受消费者质疑的为何"秘密"召回,也未见有说明。
秘密召回是为降低成本?
对于此次略显"秘密"的召回,网友对此反应各异。一位来自江苏的网友评论说,本来召回是一种对安全生产、消费者、社会负责的表现,可"秘密"咋就让召回变了味?可见一定有不可告人的行为:比如作假太明显。网友"冷月霜河应有期"则表示了担忧,"先是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有问题,接着是质量有问题,还有什么问题?".也有部分网友猜测是其竞争对手茅台所故意释放的虚假消息,但此说法也被批评为网络水军转移网友视线。同时也有网友询问如何进行退换货。
此前,据山西汾酒某一线销售人员透露,类似的召回只在其销售网络内通知召回,即只在销售公司负责铺货的超市卖场等网点宣布召回,零散的销售网点并不涉及。出于影响考虑,也不会对消费者广而告之。
去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修订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在3日内向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对被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遭遇重重阻力,企业对自家生产、出品的问题食品的"召回"似乎甚是抵触,或拖延滞后、或不予置理。
法律学者郝劲松对此表示,当前我国食品召回制度在设计中存在漏洞,如定食品企业向地方质量监督部门主动报告,提交食品召回计划,并发出召回公告。但没有对不报告、不公告做出相应的惩罚措施。这就导致了大部分企业会选择不报告。
不主动选择召回也有利益上的考虑。国内一家知名食品企业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现阶段国内消费者以及媒体对产品召回的态度不太理性,若企业主动召回产品,不但要承担召回产品的原料成本,还要承担其它风险,企业主动召回产品的成本要大大高于不召回成本,权衡利弊后,自然很少有企业愿意主动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