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销售病死猪肉违法,太原两男子依旧利欲熏心铤而走险。8月30日,记者从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两男子因犯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均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罚金5000元。
1月11日上午,动监执法人员在五龙口周边市场检查时,发现经营户贾某(另案处理)用手推车推着一袋猪肉。经检查,这些猪肉属于病死猪肉,是从其"上线"韩某处买来的,共计30.6公斤。随后,执法人员在另一经营户钱某的库房内发现165.2公斤病死猪肉。经查,从去年12月份开始,平遥人钱某在五龙口街一海鲜市场租用的库房内存入病死猪肉和未经检疫合格的老母猪肉,并雇用老乡韩某负责销售。在此期间,韩某先后3次卖给贾某病死猪肉。
经鉴定,从钱某处查获的猪肉中大肠菌群超标,并检查出沙门氏菌,人食用后可能导致严重食源性疾患或引起严重食物中毒。另查明,钱某和韩某出售病死猪肉和未经检疫合格的老母猪肉,非法获利5000余元。(记者 辛戈 通讯员姜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