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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严查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

   日期:2012-09-06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07    

    速读 今年秋季开学时,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各相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严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其中包括中小学和托儿机构。凡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限期整改。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已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供餐。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

    目前,昆明中小学校陆续开学。从即日起,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级食药监部门联合多部门,将开展2012年秋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两部门联合督查食品安全

    此次专项食品安全检查覆盖到食堂的方方面面: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是否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是否落实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

    专项检查分为自查和督查两部分,昆明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教育局行政部门组成2012年秋季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专项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组,对行政管辖区域内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展开全面排查,坚决杜绝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市食药监管部门将联合多部门督查学校食堂安全,确保食品监管安全形成长效机制。凡未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的,将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凡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限期整改。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已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供餐。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

    学校食堂要达"七个必须"

    市食药监局要求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食品加工供应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持证合法经营;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必须坚持每天保洁。要求学校负责人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未雨绸缪,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同时,要求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供餐单位必须与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市食药监局还要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量化分级管理学校食堂

    按照《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对量化分级等级较低的增加监管频次,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将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体育卫生专项督导评估指标,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此外,市食药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是食物中毒的重点防控区域,学校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并经常进行自查,采取措施排除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记者徐婕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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