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0月15日讯 (记者赵云龙 通讯员刘冠伟)10月15日,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山东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已于近日颁布实施,该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销售病死猪肉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后,经查证属实将获奖励,最高可获奖30万元。
办法规定,举报以下涉嫌犯罪行为的,属于奖励举报范围:在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销售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
举报奖励共分4个等级,最高可按涉案货值金额的8%-10%奖励举报人,最高可获奖30万元。对于举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等的人员,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举报人员,相关部门将按举报奖励额度的上限进行奖励。
山东省警方受理举报的联系方式为:电话0531-85121654、传真0531-85121654、邮箱sdsyzzd@163.com.济南市警方接受举报的联系方式为:电话0531-85988056和0531-85081508、传真0531-85988780、邮箱jnzaspypfzxsjb@163.com.受理机关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