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黑龙江出台我国首部省级食品安全条例 2013年正式实施

   日期:2012-10-2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57    

    东北网10月24日讯(记者 魏义松) 为提高黑龙江省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全国第一个出台的省级食品安全条例,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4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2010年条例列入常委会立法项目以来,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大量的起草和调研论证等工作,并在新闻媒体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6月、8月和10月三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审议和修改,最终表决通过。《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惟一一部经三审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第一个出台的省级食品安全条例,是一部非常符合我省实际的创制性立法。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促进科学发展、关注改善民生的工作思路。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共八章,一百零四条,针对我省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措施和责任机制,分别对食品安全标准与检验、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黑龙江食品安全条例》将于2013年2月1日正式实施。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确保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