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申海波 记者洪泉 发自广西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及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水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了2011年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问题专题询问有关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去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就食品安全问题向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专题询问,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自治区政府根据人大的建议,采取了完善体制、出台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这些措施落实得如何,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此次跟踪检查的重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陈章良在汇报中表示,近几年来,广西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别在"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庆节、春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庆期间的食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据介绍,从监管部门的监测数据看,该区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较好,尤其是乳制品、肉类等食品,质量检测合格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今年以来,全区抽检本地生产的生鲜乳样品292批次、乳制品样品164个,结果均合格;生猪定点屠宰进场率县城及以上为97.8%、乡镇为95.3%,采集检验肉和肉制品1770份,未检出"瘦肉精"残留;水产、畜牧产品抽样合格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蔬菜定性检测合格率达99.63%,库存粮食质量达标率100%,出口食品合格率为99.69%,餐具消毒合格率为99.6%.此外,今年1月至8月,全区共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1起,发病人数287人,死亡2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1.25%、48.01%和75%.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为此,自治区政府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该区食品安全立法进程,适时启动《广西食品安全条例》的制定工作,对餐厨废弃物、禽畜屠宰等管理作出规定;并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财政预算审查时,加大对食品安全的财政经费安排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