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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油冒充调和油 两年销售额306万

   日期:2012-11-0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87    

    珠海市最大案值生产伪劣食用油案宣判,两名主犯判处刑罚十五年

    羊城晚报珠海讯 记者何叶舟,通讯员苏倩雯、庞博报道:珠海市益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荣与妻子董某玲,聘请吴某、周某、袁某等人,用单一的棕榈油冒充调和油,"以假充真",销往珠海、中山等地,仅仅两年销售额就达306万元。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荣及董某玲有期徒刑15年,分别并处罚金180万元和150万元。被告人吴某平等人也被判处三到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荣1994年开始在珠海卖散装食用油。2000年5月开设珠海市益栋有限公司,销售食用油。2009年开始生产、加工食用油业务。李某荣夫妇两人先后聘请吴某、周某、袁某到公司工作,吴某负责调油,周某于2010年10月开始负责前台接待,袁某于2012年4月负责执行监督生产。

    调和油一般是用棕榈油、芝麻油、花生油、大豆油等勾兑出来的,而在这些原料中,棕榈油价格是最低的。为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利润,李某荣夫妇两人便用单一的棕榈油冒充调和油销售。

    为销售生产的食用油,李某荣等人申请了"仁厨"、"李太"、"买得乐"、"金珠唛"、"益尔乐"等商标,同时也为其他公司代加工调和油。

    李某荣等人生产的"调和油"主要销往珠海市城区的粮油店,在2010年10月至2012年7月期间,共用单一的棕榈油冒充调和油向14家客户销售金额达人民币306万元。

    记者了解到,益栋公司在2010年至2012年间曾因食用油质量问题被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处以两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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