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管理规范(试行)昨起实施
■新快报记者 冯艳丹 通讯员 粤工商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昨日实施。《规范》明确提出现场制售食品经营场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要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安全的距离,相关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证明,凉菜、鲜榨果汁等隔天不得售卖等规定。
熟食不再由卫生部门监管
广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去年12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在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市场等商品集中流通地,仅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不提供消费场所及餐饮设施服务的行为,以及在非商品集中流通地和食品生产、餐饮服务企业外的糕饼店、面包房等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向消费者提供食品的行为(以下简称现场制售行为)由工商部门监管。而此前,超市内的熟食加工是由卫生部门监管。
根据《规范》要求,上述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都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这意味着百佳等大型超市现场制售各种熟食、面点,雪贝尔等连锁糕饼销售店等都应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从业人员健康要求严格
现场制售食品的从业人员,除了要在上岗前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外,《规范》强调患有痢疾、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等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有发热、腹泻等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同时,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为尽量保证现场制售食品不受污染,《规范》明确要求经营场所(加工区与销售区)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安全的距离,处于废水、废气等污染源影响范围之外,经营场所与动物圈养区和宰杀区有明显的间隔等。这意味着厕所旁开烧鹅店、面包店邻近有环卫垃圾桶等现象将不再允许。
鲜榨果汁隔天不得售卖
《规范》首次对蛋糕裱花、凉菜、饮料现榨及水果拼盘、面点、烧烤等各种现场制售行为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范。其中特别规定,制作好的凉菜当天未销售完的,制作的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当天不能销售完的,均不得隔天继续销售或者重复利用。
《规范》提出,食品添加剂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供货商档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应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等事项。记录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该负责人强调,经营者制售了不符合《规范》的食品,一经查实,工商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