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王普荣 通讯员 王瑛)今天,记者从太原市质监局万柏林分局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除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外,太原市生产的所有预包装食品都将贴上营养标签。
太原市质监局万柏林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之所以要求食品企业在包装上标注营养成分,主要是因为我国第一部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将从明年起正式实施。按照要求,"营养标签"应该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食品特性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其强制标示的内容应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生产企业要确保标注内容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今后,消费者可以明明白白消费。预包装食品上的营养标签,除了可以让消费者享受基本知情权外,还可以让消费者根据营养标签上的数据信息,合理选择食品。"太原市质监局万柏林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消费者体型较瘦,可以选择脂肪含量高的食品;如果消费者缺钙,则可以选择高钙食品。该标准实施后,消费者选择食品时会更加方便、科学。
作者:王普荣 王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