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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塑化剂危机之问:为何拖延17个月?

   日期:2012-11-2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56    

  

  白酒塑化剂风波再次引发食品安全领域的"地震".

    中国酒业协会11月19日公布的一份说明显示,酒协通过对全国白酒产品大量全面的测定发现,白酒产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剂成份,最高2.32mg/kg,最低0.495mg/kg,后者已超过《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所规定的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特大迁移量或最大残留量标准。

    更令公众不满的是,中国酒协早在去年6月就已获知白酒普遍含有塑化剂,但这一问题却拖延了17个月后才被披露,未将相关情况及时公之于众。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追根到底最后都追到监管部门的分段管理和标准缺失。"今年8月份的一次食品安全论坛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一位专家说。

    四川糖酒协会研究员谢骥11月20日向本报记者表示,我国的食品领域是有塑化剂标准的,但这一标准是由卫生部制订,而白酒行业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主要是由质检系统负责监管,质检系统的白酒安全检测标准中并无塑化剂检测标准这一项。这种分割、脱节的体制状况造成了白酒行业的塑化剂这一监管盲区。

    分段管理的漏洞

    在现行的制度设计下,白酒产品质量的管理涉及到众多的部门,包括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商务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有酒类专卖部门,以及作为行业组织的中国酒业协会。

    自2004年开始,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确立了"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由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卫生部分别对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进行监管,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2009年,上述监管体制在《食品安全法》中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2011年5月,台湾发生添加塑化剂DEHP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后,塑化剂也引起了大陆有关监管部门的重视。上述的分段管理机制立即投入运作。

    2011年6月,卫生部签发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该文件规定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

    这个函件发送给了工信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食品安全办综合司。

    2011年6月下旬,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23号文)。文件中要求"认真排查酒类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但未具体提及酒类中的塑化剂风险。

    此时,国家质检总局部署正在全国食品领域紧急排查塑化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中旬即在药品中检出塑化剂,发现并通知禁用8种含塑化剂产品,涉及香精等行业,但未涉及酒类塑化剂问题。

    在公开文件中,最早将塑化剂问题和白酒行业联系起来的是中国酒协。酒协的内部文件称,早在2011年6月,酒协就获知了白酒产品中含有塑化剂有关信息,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分别与全国重点白酒企业、国家相关检测、科研机构进行沟通并布置调研任务。

    之后,中国酒协在2011年7月18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23号文加强行业自律的通知(中酒协〔2011〕32号文),要求白酒企业"禁止在酒类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使用塑料制品,加强对接触酒的塑料瓶盖的检测".

    今年4月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理事会会议和7月中国酒业协会全国白酒国家评委年会上,再次提出加强严控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的要求。

    "虽然中国酒业协会贯彻文件要求比较严格,但是由于行业组织的通知并无法律约束力,因而在白酒行业的执行效果自然要打折扣。"一位白酒行业专家说。

    四川糖酒协会研究员谢骥11月20日对本报记者称,我国的食品领域虽有塑化剂标准,但这一标准是由卫生部制订,且并非专门针对酒类行业。而目前我国白酒行业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单位主要是质检局系统,但质检部门在白酒领域并没有针对塑化剂检测标准,在白酒抽检明细中也没有塑化剂检测项目。

    在"九龙治水"的制度设计下,为了更好地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食品安全法》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这在当时被誉为一大创举。

    2010年,国务院食安委设置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国家食安办),自此国家食安办开始履行职责,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贵松认为,其效果并不理想。

    今年8月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一位领导在一次食品安全论坛上表示,政府监管部门确实有不少失职渎职问题的存在,也确实有不作为的人,但也有地方技术检测存在问题的客观现实。

    "之前有地方检测出有塑化剂,马上派人坐飞机立刻把样取到北京来,同时找几家国家级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的结果是有的的确没有,是地方掌握的检测方法或者试剂有问题。"这位官员说。

    他承认"部门多了,确实就容易出现推诿、扯皮,这两年的工作中我个人感觉确实花费了很大精力".

    标准滞后

    除了分段监管的漏洞外,行业标准滞后也是原因之一。

    "在一件事情没发生之前,对于一个指标要不要去检测,这种预判通常是经验型的,白酒行业从技术层面接触塑料并不多,检测费用又很贵,每个样品做一次塑化剂检测需要一两千元,设置这项指标会增加检测成本,所以在预判的时候它就会被省略掉,"谢骥评价说,"检测项目的设置常常是滞后的,等事情发生后才会增加这一项,没发生之前它反应不过来,这也有一个试错的过程。"

    没有塑化剂检测标准,势必影响质检部门在白酒塑化剂监管上的作为。今年6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2年24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其中公布的白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并未提及发现塑化剂问题。

    "白酒行业的监管有两条线,在行业上是由商务部系统管理,但是它的技术、标准是由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酒业协会等部门管理,中国的白酒就一个安全标准,还有一个香型的解释权,归一个行业组织--白酒认证协会。"白酒专家铁犁说。

    至于酒类专卖部门,铁犁认为,中国白酒的管理与烟草管理不同,烟草专卖从上游到下游都是垄断经营,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卖。而各地的酒类专卖局,一般是挂靠在商业局的二级机构,实际上这是个虚设空管的机构,酒类也不像烟草那样有专卖法,白酒方面只有一个没有执法权力的行业协会管理,使得监管形同虚设。

    由于检测标准空白,国家监管部门至今没有对一家白酒生产企业进行过处罚。较早触发白酒行业整改塑化剂问题的,是地方政府。

    由于贵州名牌产品老干妈因被检出塑化剂含量超标导致出口欧盟受阻,以白酒为支柱产业的贵州仁怀,地方政府较早重视起酒类塑化剂问题。今年4月,根据仁怀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仁怀大小酒厂全部整改。仁怀市茅台镇展开由仁怀市酒类发展局牵头,公安、质检、卫生等部门参与的大规模塑化剂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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