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11月20日电 (记者钟自炜)福建省各地食品安全将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从重惩处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福建省强调,要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对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县(区)在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实行联合惩戒,对守信行为予以激励。福建省还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财政专项奖励资金,制定食品安全举报奖金操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