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听证议题主要包括:《办法》拟将二次供水设施中的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频次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是否可行;《办法》拟进一步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除了要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遵守供水单位基本管理和水质检验规定外,还将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放置与每日巡查、水处理材料更换以及信息公示等方面内容予以规范,是否必要、可行。同时,也将考虑选择听证会报名者提出的其他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听证。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代表14人,包括市民代表5名,相关行业协会代表2名,企业代表1名,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代表2名,执法人员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