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汪丹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公布,对长期发布严重违法广告且屡教不改的保健食品实行暂停销售处理,涉及五日牌减肥茶等四种保健食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四种保健食品在媒体上长期大量刊播严重违法广告,经多次告诫、查处仍继续发布,严重扰乱了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对四种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包括今朝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日牌减肥茶(原名:五日减肥茶)、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御生堂牌丹参红花茶、广州润仕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和长沙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正点牌减肥片。
广告发布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上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责令企业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原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上发布同样版面的更正启事。各省如发现相关违法广告,也应按上述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