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 李晓东)26日,山东省质监局2012年第三季度(2012年第6批)对白酒、肉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糖果制品等6种食品产品进行了省监督检验,潍坊食品企业中有13家被检出不合格产品。其中,近半数不合格产品为标签标示不合格。(具体见:山东省质监局发布2012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公告)
26日,山东省质监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2012年第三季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产品省监督检验结果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山东省质监局2012年第三季度(2012年第6批)对白酒、肉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糖果制品等6种食品产品进行了省监督检验。潍坊市裕华酒厂所产的精景芝麻香酒、潍坊鲁鸣酒业有限公司所产的新东方贵宾酒、昌邑市盛兴食品厂所产的香酥蛹等13种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其中有6种产品为标签标识不合格,但是,6种标签标示不合格产品的实物质量检测是合格的。
28日,记者从潍坊市质检所了解到,标签标示是根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行检验。“标签不合格即为不合格产品,但实物合格就不会影响食用安全。”质检所食品检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标签标示检验项目多达十几项,多数不合格标签标示主要是在印刷过程中漏印相关项目才导致的问题。
据了解,质检稽查部门将要求不合格产品厂家进行限期整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合格要求,将做出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