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公众饮食安全保障水平,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系统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总体部署,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排查,切实解决隐患。各地通过下发文件,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专家座谈,广泛宣传,组织企业自查、地区互查、督导复查、部门联查等,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原料采购验收、加工制作规程、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保存等进行了全面排查。
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管理、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保存等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同时,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地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为下一步强化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中共排查餐饮服务单位60.0万户次,发放宣传材料26.6万份,责令整改4万户,查封扣押食品1万公斤,罚没款582万元,取缔无证6125户,移交公安机关7件。
各地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过程中,积极创新,不断探索监管新方式。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无铝油条膨松剂推广使用试点工作,并对试点成效进行了追踪评估;同时,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技术咨询机构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审核和评估,对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的有效管理进行了有益探索。再如,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餐饮服务许可过程中鼓励申请人在建造经营场所或安置相关设施前进行预防性审核,避免因场所建造和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产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
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有关精神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2〕29号)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把食品安全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