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2月17日讯(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王静雯) 近日,有网友反映“山东潍坊许多企业将污水排到1000多米的水层污染地下水”。就此事,春节期间省环保厅已组成调查组,于2月14日下午3时赴潍坊暗访,截至17日18时,未发现企业通过高压水井向地下排污的情况。目前,调查组仍在当地深入调查。
据了解,潍坊市组织了5个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镇村周边700多家企业展开了拉网式排查,至今未发现网上反映的情况。
为进一步征集线索,潍坊市已公布有奖举报办法,通过12369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对举报企业向地下灌注污水行为,一经查实,给予第一举报人10万元的奖励;对积极协助环保部门调查取证的有功人员给予1万元的奖励。
省环保厅表示,向地下排污和异地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均属严重环境犯罪行为,山东省对此历来保持高压态势。2010年8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危害环境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使用罐车等运输工具以及利用管道等方式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和倾倒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予以立案追诉刑事责任。两年来,全省共查处此类环境犯罪行为39起,共拘留57人、判刑42人。
省环保厅表示,这次网民反映企业排污导致地下水污染问题,尽管尚未发现确切线索,但对推动山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山东省环保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在全省组织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为重点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巩固和提高全省水污染治理成果。
山东省环保厅表示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朋友通过山东环境网站信访平台和12369举报电话,实名或匿名提供线索。同时,也呼吁公众以事实为依据,成熟、理性地参与环保工作。
●链接 爆料人称 不掌握具体线索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潍坊企业地下排污情况,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又联系到微博相关爆料人。他告诉记者,排污的具体线索他也不掌握,微博中的内容是听别人说的,发布微博的目的是想引起大家对此类污染事件的关注。
潍坊市相关负责人告诉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地下水污染关系到人民群众及子孙后代的切身利益,潍坊全市138家市控企业和94家县控企业(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实施在线监控,3家酒精生产企业和2家制浆造纸企业全部纳入自动在线监控。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