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总协调,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等多部门共管。多个部门如何分工,如何协调?南都邀您读图。
(一)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
名词解释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0年成立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职能: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日常机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国务院食安办")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
国务院食安委人员分工(2010年)
释疑
食安委委员为何有些是部长,有些是副部长?
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中,卫生部等八个承担日常监管职能的部门正职出任委员会委员,其他发改委、公安部、科技部等六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管理协调的重要参与者,由副职担任委员会委员。如公安机关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职能,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则涉及到财政部门等,这两个部门副部长出任委员会委员。
案例
河南"瘦肉精"事件中的各部门
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2011年3月,事件经媒体曝光。
农业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当年4月24日起,对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等十省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各环节监管职责落实。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由九部门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从源头、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销售和餐饮、进出口7个环节开展整治。
综合新华社报道
资料来源
●新华社:李克强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国发〔2010〕6号)
●中央编办《关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和职责调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216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
要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必须整合部门监管职能,进一步统筹监管力量,该整合的要整合。加强监管并不替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而是要确保"环环有监管、守土必有责",做到"无缝对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采写:南都记者 吴瑶 发自北京 制图:孙肖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