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全区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去年,广西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057件,案值达1245.79万元。为改变食品流通环节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今年广西工商部门将在食品流通领域建立失信经营"黑名单"制度,拟对屡次违法者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经营者,依法吊销其证照,并向社会公布。
用过期原料生产儿童食品被查处
去年,全区工商部门查处的儿童食品违法案件占食品案件超一成,查扣不合格儿童食品1.98万公斤。
2012年,靖西县工商局根据举报,对新靖镇吉坡村坡卡屯的一间居民屋进行突查。经查,当事人在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租住的房屋内从事蛋糕、麻花等油炸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食品主要流向县内的学校周边以及各乡镇的小卖部。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屋内制售食品的卫生环境恶劣,食品加工工艺原始,90%以上的食品原料都已过期。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食品制售活动,并依法就地封存所有涉案产品和加工原料。
同年8月9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华西商业城一家食品经营部及其仓库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食品经营场所内堆放了大量膨化食品:如"北京烤鸭"、"锅巴"、"薯条"、"牛肉"等,这些食品有的已超过保质期限,有的并未标注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查扣不合格食品27个品种71件。
非法加工猪杂碎被移送司法机关
在市民每天日常生活中,都少不了食用油。工商部门去年查办的食品违法案件中,也出现了不合格的食用油产品。
去年2月29日,百色市工商局在市盐业公司附近检查时,发现有人正在从事大豆油和棕榈油的经营活动。当事人出具的《营业执照》注册信息与实际不符,且现场的卫生环境恶劣,用于存储和输送油的工具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查扣了大豆油和棕榈油1757公斤,检验结果显示,棕榈油被判定为不合格。
同年2月,防城港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防城区某超市涉嫌销售不合格的"惠X特香"花生油,经现场初步调查,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63瓶涉案花生油,抽样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在食品违法案件中,除了被处以行政处罚,也有当事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去年6月21日,根据群众举报,梧州市工商局扣押了某猪肉食品加工销售作坊非法加工的猪耳朵等猪产品合计7620公斤。经进一步调查,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共销售非法加工的猪杂碎达160多万元,其行为涉嫌触犯非法经营罪。
食品违法案件有5个特点
据自治区工商局食品处负责人介绍,全区工商系统查处的食品违法案件主要有5个特点: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部分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标识或中文标签、标识不符合相关法律、通则规定;食品外包装名称虚假标注,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三无"、过期食品依然存在。
例如,去年2月17日,来宾市工商局对辖区某名烟名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茅台"、"五粮液"、"郎酒"等高档白酒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此批白酒共计244瓶,案值40余万元。经鉴定,以上白酒均属商标侵权产品,属于食品外包装名称虚假标注,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同年11月5日,阳朔工商局在景区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桂林板栗糕"、"荔浦香芋糕"等当地特色食品,其标识配料表里并未标注有板栗、香芋等原料名称,只注明有"板栗香精"、"香芋香精"等,属于与其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食品。
建"信用档案"监管经营者
向银行贷款不按时还贷,会留下失信的信用记录。那么,食品经营者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否其信用记录上也会留下污点呢?据了解,今年自治区工商局将为食品经营者建"信用档案",在这个包含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质量管理数据库、食品抽样检验数据库、案件数据库等内容的"电子档案"基础上,各地工商部门将对食品市场经营者进行分类监管和信用评价,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采取不同监管方式和激励惩戒机制。
"对于屡犯不改的,依据有关法律吊销其证照,让他不能再进入食品流通的行业,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使信用体系建设成为一种有制度保障的资源。"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届时,工商部门将根据信用记录,对违法者定期或不定期约谈,督促其守法经营,对严重失信者,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屡次违法者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吊销其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