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举报奖金一年发放12.34万元
昨天,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辽宁省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热线96151公布实施以来,我市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明显增多,2012年共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咨询案件2343件,办结2341件,2件正在办理中。其中省食安办转办案件177件,办结176件。按照去年大连出台的《大连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和《大连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市食安办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者予以奖励,共奖励135个举报案件、奖金12.34万元,其中由省食安办奖励30个举报案件、奖金3万元。投诉举报综合满意指数居全省第一。
在受到奖励的案件中,最低者为举报某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得到250元奖励,最高者为举报陈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案得到6000元奖励。据分析,受理的案件主要涉及食品加工、流通、餐饮三大环节,案件数量占总案件量的95%,其中食品加工环节以无证照非法经营或黑加工点为主,流通环节以出售过期食品和变质食品为主,餐饮环节以无证照经营和进食后造成人体健康危害为主,另有部分案件涉及到养殖、屠宰、地沟油加工等方面。
据市食安办有关人员介绍,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工作,各监管部门完善了投诉举报查处工作制度,加大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了各类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但受理案件调查处理中,发现有19件投诉举报案件情况不属实、14件查无实据、7件诉求内容不属于食品安全范畴等情况,给举报投诉工作造成影响。记者了解到,报假案疑似同行竞争,相关部门提醒举报人要以事实为依据,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另外,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取举报奖金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举报受理部门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最高奖励20万元
按每案实际执行罚没款金额的5%作为奖励基数,再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调查处理的结果相符合的程度,将奖励基数分三个等级,最高奖不超过5万元。
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且罚没款在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案件的举报奖励可提高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无罚没款或按罚没款计算奖金不足200元的,可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一次性给予举报人员200-1000元奖励。
另外,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披露举报,可参照上述规定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加工"黑窝点"、"黑作坊"等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可提高奖励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