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奶令"再判三人 分别罚1000至2500元
均为内地人,表示购买奶粉自用
南都讯 记者何薇 发自香港 昨日,是香港奶粉限带令实施以来的第五天,香港特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透露,拘捕人数增至87人,其中香港人与内地人比例是6比4.昨日再有3名违规的内地人在香港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决,分别被判罚款1000至2500元(港元,下同),而首宗因24小时内二次离境的定罪个案则被判罚500元。
昨日,在香港沙田裁判法院再有两男一女三名内地人被定罪判罚。被告三人分别在法例实施首日,企图带3至6罐数量不等的奶粉出境,全部在罗湖口岸被捕。昨日法庭上,三名被告均求情表示,购买的奶粉都为自用,分别供自己子女或孙儿食用,并不知道香港实施了新法例,希望可以轻判。
据了解,46岁的被告林某是中海油码头管理人员,年薪14万元人民币。他指妻子上月底产子,到澳门办证途经香港,买了三罐奶粉,到罗湖才知违规,判罚1000元。昨日他在缴付完罚款后表示,虽然认为法庭裁决合理,但新例太麻烦,"只是多买一罐奶粉都被罚,下次来香港不会再买奶粉了".
而香港奶粉限带令出台以来的首宗24小时内二次往返离境被定罪的个案,则于前日在香港粉岭裁判法院判罚。一名内地妇人称为邻居赴港购买奶粉,于是24小时内再度离境时,被海关在行李内搜出2罐奶粉被捕。最终被判罚款500元及充公2罐总值560元的奶粉,成为首宗24小时内在第二次离境时因携带2罐奶粉而被定罪个案。